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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杂烩”展览, 让人一头雾水

发布日期:2014-12-08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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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了超过5万元的展位费来琶洲会展中心参加“中国国际数据中心大会”,没想到展馆是“大杂烩”,不但主办方承诺的行业巨头没有来,而且还跟不同类型的企业在同一个展馆,有企业称“被骗展”。琶洲会展中心业主方向参展企业道歉,并表示将加强对展会主办方资质的审查。
 
  “杂烩”展览,
 
  让人一头雾水
 
  11月26日至28日,琶洲会展中心展馆C区14.1展厅举行“2014电子导热散热、石墨烯、蓝宝石材料暨中国新材料博览会”,但展会现场让人一头雾水,不但入口的主题板上看不出主题,展馆内的参展商也是千差万别,有蓝宝石、软件、机房监控甚至手机壳的展位。
 
  “这是‘中国国际数据中心大会’吗?”从广州开发区前来参展的A企业负责人黎女士拿着邀请函四处询问。A企业今年8月1日与“北京中世博兴国际展览公司”(以下简称“中世博兴”)签订了参加“2014中国国际数据中心大会暨展览会”的合同并,支付了5万多元的展位费,定于11月26日至28日在琶洲展馆办展,中世博兴向其宣传说,此次展会将有两万平方米的展馆,三大运营商和行业巨头都将来参展。
 
  布展当天,黎女士被告知展位调整。第二天展会正式开始她才发现,并没有“2014中国国际数据中心大会暨展览会”。“展会现场没有数据中心大会的宣传,中世博兴提供的展馆图所说的行业巨头厂家一家也不见。”黎女士说。
 
  有的企业则是通过“上海冠通展览策划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冠通”)参展的,深圳的B企业就与上海冠通签订了参加“2014中国国际(广州)软件博览会”的合同。
 
  黎女士发现,同场的参展商参加的展会主题各不相同,除了参加数据中心大会、软件博览会,还有来参加“2014中国(广州)国际环境监测仪器展览会”、“2014中国国际蓝宝石技术与应用展览会”、“2014中国(广州)国际新材料博览会”、“2014中国(广州)电子导热散热材料及设备展览会”等。这到底是什么展会?登录中国对外贸易中心的官方网站,同样时间展馆地点显示的展会排期是:“2014电子导热散热、石墨烯、蓝宝石材料暨中国新材料博览会”。
 
  沟通无果,参展商报警
 
  “我们为这次展会投入了20多万元,结果非但没有起到宣传的作用,还给我们的企业带来了负面的影响。”深圳B企业的李经理说。据了解,各地参展商都因为这个“文不对题”的展会而导致至少数万元的人力、物力、财力损失。11月25日晚起,参展商们不断与展会主办方北京中世博兴和上海冠通沟通。
 
  多次沟通无果后,有参展商在11月26日拨打110报警,警方记录了展会与合同不符的事实。
 
  经多番努力,北京中世博兴承认违约,并与A企业签了赔偿协议。在《违约事项确认书》上,双方确认展会现场与宣传不一致、展会地址与宣传地址不一致、展会规模和展商与宣传不一致等三个违约事实,并约定11月27日14时前由北京中世博兴退还展位费以及赔偿相应损失。黎小姐表示,赔偿至今没有落实。上海冠通曾公开表示11月27日会处理好展会赔偿事宜,但至今没有落实。
  
  “这个展会已经撤展,索赔无望的外地参展商只能无奈离开,给广州展会业带来的恶劣影响却无法消除。特别是外地参展商,也许不敢再来参加广州琶洲展馆的展会了。”黎小姐说。
 
  两个策展公司仍在招商
 
  记者了解到,上海冠通的公司主页还在继续做新的展会招商。在“展会计划”一栏,罗列有8场展会,其中4场在广州,时间、地点相同,全部冠名以“中国国际”的字样。其中,“2014中国(广州)国际环境监测仪器展览会”、“2014中国国际蓝宝石技术与应用展览会”于11月26日至28日在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举办,“2014中国国际(广州)软件博览会”和“2014中国(广州)国际新材料博览会”同期在广州琶洲展览馆举办。该网页显示,该公司今年曾在洛阳、上海等城市办展,有两场新展会已启动招商。记者查询相关城市的会展中心信息,发现相关展会已经申请场地并得到批准。
 
  记者以企业代表的身份电话咨询时,北京中世博兴的工作人员声称“中国国际数据中心大会”明年将继续举办,记者询问该展会是否在琶洲会展中心备案,工作人员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含糊地表示“跟新材料博览会合在一起办”。
  
  琶洲展馆:将加强主办方资质审查
 
  琶洲会展中心业主方中国对外贸易中心就此事向相关企业作出了回应。该中心向参展企业道歉,并表示该中心和参展企业站在同一个立场,是事件的受害者,此事对该中心的声誉、品牌和形象带来了很大影响。
 
  “我方一直非常重视主办方的资质,但由于展会主办方是独立法人,我方对其经营展览行为很难进行全面监控。我们今后将对这些展会实行进一步、针对性的措施,加强对展会主办方资质的审查和筛选。我们正在着手核实和审查,密切跟进这件事,有消息会及时通知。”中国对外贸易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
 
  律师:参展企业凭合同维权
 
  律师周玉忠表示,展会现实与合同不符属于“违约”,企业可以凭合同与策展方协商赔偿事宜或者到法院打官司。
 
  “策展公司是否从一开始就谋划‘骗展',此事不好说。广交会展馆办会成本高,有可能是招商情况不理想,将其他行业的企业合并来招商。这种情况是比较难处理的。”周玉忠表示,展会“名不副实”会影响展馆的品牌,特别是此事发生在广交会展馆,展馆业主采取措施保证展会质量,有利于维护广交会的品牌。
         来源:中国会展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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